云南省文化部門近年來以開展文化遺產資源普查為基礎、以建立名錄體系和扶持傳承人為重點、以實現整體保護和動態傳承為目的,全面推進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,實現了社會和經濟效益雙贏。2002年以來,省級財政累計投入專項工作經費790萬元用于“非遺”保護。有75個項目被列為國家級“非遺”保護項目,國家級“非遺”傳承人51名,56個少數民族聚居村寨列為省級民族傳統文化保護區。
云南民族文化遺產的多樣性在中國乃至世界的其他地方都屬罕見。2000年5月,省人大率先頒布了全國第一部民族民間傳統文化保護的地方性法規《云南省民族民間傳統文化保護條例》。2007年,我省成立了“非遺”保護中心,紅河州、楚雄州、臨滄市和昆明市也建立了州(市)級“非遺”保護機構,不斷加大投入,2006年至2008年,爭取中央財政“非遺”保護專項經費補助資金861萬元。2003年3月,在全省范圍內開展民族民間傳統文化普查工作,投入資金1000多萬元,參與普查的人數達19103人次,普查自然村寨14834個,訪談對象達69178人次。從2005年開始,省文化廳組織開展了省、州(市)、縣三級“非遺”保護名錄體系建設工作,制定項目保護標準,建立和完善評估體系、制度及評審程序。全省129個縣(區)政府批準公布了8590項縣(市、區)級“非遺”保護名錄;全省16個州(市)政府批準公布了3173項州(市)級保護名錄;2006年5月,省政府公布了我省第一批147項“非遺”保護名錄。
近幾年來,省政府把命名“非遺”傳承人、加大對傳承人的扶持力度、支持其開展傳承活動,作為“非遺”保護工作的重要舉措。已建立起四級傳承人認定體系,各級命名的“非遺”傳承人(或民間藝人)共有3542人。其中省級824名,國家級51名。2008年和2009年,國家和省級財政設立專項資金,用于補助國家級傳承人每人每年8000元,省級傳承人每人每年3000元,有的州(市)也創造條件給予傳承人一定的補助。我省建立了一批以國家級“非遺”項目為依托的傳承基地,依靠傳承人掌握的技藝和才能,結合傳統民俗節日和民族生活習慣,在民眾中自覺開展傳承活動。云南民族村和景洪勐景來傣族文化園列為省級“非遺”傳承基地后,將“非遺”項目作為重要的展示和游覽項目,聘請傳承人落戶村里,開辟傳承展示區,使民族文化遺產在傳承過程中得到有效保護。我省還打造展示平臺,舉辦民族歌舞樂展演,1997年迄今已舉辦6屆,推出作品356個,一些優秀作品在群眾中廣為流傳,有的在全國性比賽中獲獎,成為當地民族文化品牌。從2002年開始,云南民族大學專門開設了民族民間傳統文化保護大專班;云南藝術學院聘民間藝人為客座教授。西雙版納州、紅河州、迪慶州、大理州文化部門還將傣族慢輪制陶、彝族煙盒舞、藏族弦子舞、彌渡花燈等一批國家級名錄,列為中小學的美術工藝課和課間操作普及推廣。
省政府把民間傳統工藝作為“非遺”重點保護和扶持開發項目,將云南特有的瀕臨消亡的斑銅制作技藝、烏銅走銀制作技藝、苗族服飾制作技藝列為省級保護名錄,進行重點搶救保護;對一些群眾基礎好、有市場前景的傳統技藝,通過政策幫扶、資金補助,增加產品的文化附加值,民間藝人成為依靠技藝致富的示范戶和帶頭人,木雕、石雕、土陶、金銀器制作、織染刺繡等民族傳統手工藝,成為帶動少數民族群眾脫貧致富的產業。(李悅春 溫志宇)